保卫处
1.负责机关治安防范、消防安全和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2.参与机关治安技术防范和消防设施建设、规划和维护工作。 3.参与并协助信访处、公安机关处理上访事件。 4.负责机关外来人口和出入机关人员、车辆审核、登记和制证等工作。 5.负责机关和部在部分京直属单位集体户口管理工作。 6.负责传达室接待、门岗保卫服务工作。 7.负责部在京直属单位安全保卫监督检查、业务指导等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