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书处
1.维护和保证机关正常的公文办理秩序;编辑《每日简讯》。 2.负责文件、电报的运转、管理和督办工作。 3.负责中央、国务院领导批示件的运转、管理和督办工作。 4.部、厅公文的审核,请示报告的运转、管理和督办工作以及部分急件的直接办理。 5.负责部党组会议和部长办公会议记录及纪要整理工作,催办落实会议议定事项。 6.负责部领导秘书的日常管理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