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高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工作简报〔2006〕第2期
全国学生贷款管理中心编
2006年2月5日
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和关心下,有关部门密切配合,认真工作,各级政府、各高等学校和有关金融机构积极推动,狠抓落实,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局面发生了显著变化。
一、自2004年6月新政策、新机制实施以来,国家助学贷款的资助金额和资助人数均超过过去5年的总和。自2004年6月至2005年12月底,全国新增审批贷款学生120.4万人,新增审批合同金额102.5亿元;连同以前几年办理的国家助学贷款,全国累计已审批贷款学生206.8万人,累计已审批合同金额172.7亿元。
二、中央部属高校工作进展十分顺利,落实情况良好。自2004年6月至2005年12月底,中央部属高校新增审批贷款学生30.6万人,新增审批合同金额40.1亿元,中国银行对高校报送的学生贷款申请基本全部满足。
三、全国各省(区、市)的新机制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均已启动,地方高校的工作也取得了较大成绩。自2004年6月至2005年12月底,河南的贷款合同金额已超过5亿元,辽宁、湖北2个省的合同金额已超过4亿元,江苏、山东、广东、陕西4个省的合同金额已超过3亿元,合同金额在2亿元至3亿元之间的有山西、黑龙江、浙江、安徽、广西、重庆,合同金额在1亿元至2亿元之间的有天津、河北、吉林、上海、福建、江西、湖南、四川、贵州、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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