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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应时代新要求 进一步做好高校招生就业工作

2007-11-15

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司长、党支部书记 林蕙青

  党的十七大报告,描绘了新的时代条件下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宏伟蓝图,对我国各项事业的改革发展作出了部署,指明了方向。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战略性目标,提出了更新教育观念,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积极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等任务要求。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教育战线的高度重视和对广大青年学生的亲切关怀,体现了做好高校招生和就业工作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伟大进程中的重要地位,我们深受鼓舞,倍感责任重大。

  党的十六大以来,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高等教育大众化的要求,我们在教育部党组的领导下,积极推进高校招生就业领域的改革发展。高校招生方面,坚持管理与改革并重,实施国家教育考试环境综合整治和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考风考纪明显好转,招生违规、诈骗大幅减少,招生乱收费基本杜绝,为考生服务更加周到细致。同时,采取一系列措施推进命题体制、考试内容、录取体制和方式等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五年间,共为报考全国普通高校、成人高校和报考研究生的6300多万考生提供了考试服务,完成了3700多万人的招生任务,单一形式的统考统招模式开始改变,多样化的高校招生选拔机制初步形成,对推进素质教育发挥了积极的导向作用。高校毕业生就业方面,在全社会就业总体形势严峻、毕业生规模持续攀升的情况下,积极探索建立了一整套促进就业的毕业生就业制度、管理体制、政策体系、服务网络和工作机制,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提供了更多的机会和更好的服务。五年间,为社会输送1700万高校毕业生,确保了其中大部分毕业生离校时就能够落实就业,实现了就业人数逐年持续较大增长,并且涌现出一大批到基层、到农村、到西部、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建功立业的优秀青年。可以说,高校招生和就业工作,为实施人才强国战略、促进现代化建设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十七大辉映历史、昭示未来。我们要深入学习、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兼顾,不断深化改革,创新机制手段,加强管理服务,全面做好高校招生和毕业生就业工作,不断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高校招生考试和毕业生就业制度。

  高校招生方面,要进一步满足高校选拔各类创新人才、提高教育质量的需要,进一步满足中学以实施新课程为契机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需要,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对教育考试公平公正的需要,加大综合改革力度,建立更加全面、综合、多元化的考试评价制度和多样化的选拔录取制度。一是深化考试改革。结合高中新课程改革进程,建立和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并纳入高校人才选拔评价体系;改革考试内容,进一步贴近时代、贴近社会、贴近考生实际,注重能力考查,减轻学生考试负担。二是改革高校招生录取模式。积极探索符合高水平大学、一般院校和高职院校教育规律和特点的各类人才选拔的新方式。三是大力促进招生考试公平公正。从严治考治招,全面深入推进招生“阳光工程”,完善公开透明、有效监督的招生工作机制,并利用政策引导、计划调控、优化服务等手段加大对教育欠发达省份的支持,促进入学机会公平。

  高校毕业生就业方面,要进一步满足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对人才的需求,进一步满足广大高校毕业生的就业需求。以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为契机,全面实施更加积极的促进和扩大就业的政策,积极开辟和拓展就业渠道和就业空间,积极引导和鼓励毕业生到基层和国家建设最需要的地方去就业,积极鼓励和扶持毕业生自主创业;大力提升就业服务的水平和质量,降低毕业生的求职成本,以就业服务信息化为载体,努力实现供求双方信息的有效对接;积极推进以就业和社会需求为导向的高等教育改革,改进人才培养模式和机制,努力提高毕业生的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大力倡导新的成才观和就业观;进一步完善对未就业毕业生的社会保障和就业帮扶,努力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和就业困难的毕业生实现就业。

  高校招生和就业工作关系广大学生和千万个家庭的切身利益,承载着教育公平和社会公正,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息息相关,与党和政府形象紧密相连,使命崇高,任务艰巨。我们决心不辜负党和人民的期待,担负起历史赋予我们的责任,沿着十七大指引的方向,求真务实,锐意进取,开拓奋进,埋头苦干,把中央的部署和教育部党组的要求扎扎实实地落实到具体工作中,为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作出我们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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