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高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工作简报〔2006〕第4期
全国学生贷款管理中心编
2006年5月15日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与中国农业银行天津分行续签国家助学贷款合作协议
2006年2月28日,天津市举行“天津市教育委员会与中国农业银行天津分行国家助学贷款全面合作协议签约仪式暨召开04-06学年度工作先进单位表彰大会”。天津市副市长张俊芳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会上,天津市教委党组书记、主任何致瑜和中国农业银行天津分行党委书记、行长王恒代表双方签署协议,确定天津市市属高校06-08两个学年国家助学贷款业务继续由中国农业银行天津分行承办,并对天津市市属高校和中国农业银行天津分行经办网点共65个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先进单位进行了表彰。
2005年初,天津市教委与中国农业银行天津分行签署了为期二年(04-06学年)的国家助学贷款合作协议。据统计,截止2006年4月初,自天津市市属高校与中国农业银行天津分行各有关经办银行合作开展新机制国家助学贷款以来,共审批1.3万余名学生的1.75亿元的贷款合同,基本满足了高校贫困家庭学生对国家助学贷款的实际需求。本次天津市教委与中国农业银行天津分行续签合作协议,将有效保证市属高校新学年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顺利开展。
出席大会的还有:天津市教卫工委、市教委及市属高校负责人;中国农业银行天津分行及经办支行、网点负责人;市财政局、市人行、市银监局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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