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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强:非从事民族工作的汉族公民和非民族自治地方的少数民族公民能否通过了“报考资格审查”?

2008-07-24

  问题:关于“少高”三个问题:一是西部某省的非从事民族工作的汉族公民通过了“报考资格审查”。这是否正确?二是东北某省的非民族自治地方的少数民族公民通过了“报考资格审查”。这是否正确?三是若在前两项都正确的情况下,第一、二项公民与民族自治地方的少数民族公民共同竞争时,民族自治地方的少数民族公民考生是否应优先录取?

  答复:报考资格审查由当地的教育主管部门审查,您有问题可以向他们咨询,如果确定有违反国家规定的做法,可以向当地教育监察部门举报,也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举报。录取工作必须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并充分考虑各生源省区的人才需求;在考生综合素质达到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原则上,各招生单位所录取的非在职考生所占比例不超过50%,汉族考生所占比例不超过10%,博士考生中西部民族地区少数民族考生所占比例不低于80%。

(责任编辑 张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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