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少数民族教育学会成立大会暨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的补充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委)教育司(局),中国少数民族教育学会会员代表:
现将教民司函[2006]78号文《关于召开中国少数民族教育学会成立大会暨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的通知》中“出席会议人员”明确如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及新疆生产兵团分管民族教育的厅领导1人,民族教育处(基础教育处)负责人1人,所属自治州教育局局长1人;以及附表中所有人员。
请各省(区、市)负责通知本地的理事候选人参加会议,并统一将会议代表名单直接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报教育部机关服务局会议服务中心。
附表:中国少数民族教育学会理事候选人名单
教育部民族教育司
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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