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08年中国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高峰论坛的通知
教职成厅函[2008]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方针,解读我国职业教育发展方针、政策与战略,总结我国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经验,探讨新时期职业教育发展模式、理念与方法,了解国际职业教育和世界技能大赛的发展趋势,教育部和天津市人民政府定于今年6月28日在天津市天津宾馆举办 “2008年中国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高峰论坛”(以下简称论坛)。现将论坛方案(附件一)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地高度重视并组织相关人员参加论坛。各省(区、市)、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可由参加2008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代表团负责同志1名、高等职业院校校长和国家级重点中职学校校长各2名(可从参加第六届全国职业教育现代技术装备展览会的校长中安排,也可另行安排)共5名同志参加论坛。
天津市高职、中职(院)校长可分别增加8名参加会议。
2.2008年6月29日下午,由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和中国职业教育学会职业技术装备专业委员会举办2008年世界职业教育发展现状国际职业教育装备论坛”,届时邀请上述人员参加。
3.参加论坛人员于2008年6月27日在天津津利华大酒店报到,领取出席论坛证件。需要论坛组委会安排住宿的,请在回执中注明。
4.请于2008年6月18日前,将参加论坛人员名单回执(附件二)分别报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和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教育部职成司联系人:陈建华 电话010-66097024
传真010-66020434 Email:chenjh@moe.edu.cn
天津市教委联系人: 任雪浩 电话:022—28116966
手机:13920705362 邮箱:renxuehao@126.com
传真电话:022—88181501
附件:1.2008年中国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高峰论坛方案
2.参加2008年中国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高峰论坛回执
教育部办公厅 二〇〇八年六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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