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2007年第7次新闻发布会散发材料之二
国务院决定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 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5月13日,国务院发出《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决定从2007年秋季学期开学起,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近年来,为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并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寄宿生补助生活费,建立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制度,在高等教育阶段初步建立“奖、贷、助、补、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经过各有关方面的共同努力,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上学问题已经得到较好解决,非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习和生活困难问题也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缓解。但是,目前我国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还不够完善,尤其是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面临的问题比较突出,这同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和人民群众对教育的需求不相适应,在一定程度上也制约着教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亟待进一步改革和完善。
新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将按照加大财政投入、经费合理分担、政策导向明确、多元混合资助、各方责任清晰的基本原则,通过加大财政投入,落实各项助学政策,扩大受助学生比例,提高资助水平,从制度上基本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同时,进一步优化教育结构,维护教育公平,促进教育持续健康发展。主要内容包括:
(一)完善国家奖学金制度。中央继续设立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每年奖励5万名,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所需资金由中央负担。
中央与地方共同设立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面平均约占全国高校在校生总数的3%,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适当向国家最需要的农林水地矿油核等专业的学生倾斜。
(二)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中央与地方共同设立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中等职业学校所有全日制在校农村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的资助面平均约占全国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在校生总数的20%。财政部、教育部根据生源情况、平均生活费用、院校类别等因素综合确定各省资助面。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标准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在每生每年1000-30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2-3档。
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所有全日制在校农村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国家资助两年,第三年实行学生工学结合、顶岗实习。
(三)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大力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与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享有同等优惠政策。同时,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现行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制定与贷款风险和管理成本挂钩的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使用管理办法,相关金融机构要完善内部考核体系,采取更加积极有效措施,调动各级经办机构工作积极性,确保应贷尽贷。
对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本专科生,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后自愿到艰苦地区基层单位从事第一线工作且服务达到一定年限的,国家实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四)从2007年秋季开学起,对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新招收的师范生,实行免费教育。
(五)学校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学费减免、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勤工助学、校内无息借款、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方面的开支。
进一步落实、完善鼓励捐资助学的相关优惠政策措施,充分发挥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等非营利组织的作用,积极引导和鼓励各地方政府、企业和社会团体等面向各级各类学校设立奖学金、助学金。
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是党中央、国务院总揽全局、高瞻远瞩、审时度势,根据新形势新任务要求,及时作出的一项造福当代、惠及子孙、影响深远的重大决策,是继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之后,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促进教育公平的又一件大事,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是保证教育事业持续协调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是落实科教兴国战略,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人才支撑的客观要求,是履行政府公共财政职能的重要措施。充分体现了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重要原则,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生活困难群众的关心,也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新的资助政策体系建立后,中央和地方财政2007年半年投入的经费将达到154亿元左右,其中,中央财政投入95亿元,地方财政投入约59亿元左右。2008年全年,中央和地方财政投入将在此基础上翻一番,达到308亿元左右。这是自建国以来中央和地方财政安排助学经费数量最多、力度最大的一次。新的资助政策体系中各项政策和措施都真正落实到位后,每年用于助学的财政投入、助学贷款和学校安排的助学经费将达500亿元,约1800所高校的400万学生和1.5万所中等职业学校的1600万学生将获得资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