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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继续编印《职业教育实验实训仪器设备参考目录》的函

教职成司函〔2008〕5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进一步落实“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办学方针,切实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加快推进实验实训设备仪器配备的规范化建设,我司于2006年成立了《职业教育实验实训仪器设备参考目录》编委会,并组织编印了第一、二期《职业教育实验实训仪器设备参考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免费发放至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各类职业院校及相关企业,累计五万余册。《目录》作为我国职业院校实验实训基地建设的重要参考资料,为职业院校和职业教育实训基地提供了必要的相关设备和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机构的信息,搭建了职业院校与实训实验设备生产企业高效沟通的平台,促进了相关建设资金合理使用,有效避免了采购过程中的资金浪费、重复投资等现象的发生,进一步提高了资金利用率,受到职业院校和相关企业的好评。

    为了进一步发挥《目录》的重要作用,我司决定继续编印《目录》。由《目录》编委会(见附件)根据职业院校实验实训设备的需求情况,主动联系产品质量高、信誉好、服务优的企业,收集整理相关设备和产品资料,每年印制若干期,免费向各类职业院校发放。工作过程中,请各地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行政部门、职教仪器设备生产企业、供应商、教材出版单位及其它相关单位给予支持。

附件:《职业教育实验实训仪器设备参考目录》编委会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二○○八年七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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