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2007年教育督导工作进展
2007年,自治区教育督导室把“两基”攻坚的督导评估验收作为工作重点,贯彻“抓教育督导评估,促教育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积极推进教育督导制度建设,完善教育督导评估验收工作环节,加大对“两基”攻坚工作的督导评估力度,圆满地完成了2007年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筹备并组织召开了自治区政府教育督导工作会议
1、完成了自治区领导在全区督导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稿和会议材料的起草任务。
2、完成了教育督导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评选、推荐、确定工作和督学换届名单、督学名单、督导委成员组成人员的推荐、确定工作。
3、为做好会议内容的宣传工作在《教育督导》刊物上举办“西藏教育督导”专栏,起到了很好的宣传作用。
二、全面安排全区教育督导评估工作
下发《关于认真搞好2007年全区教育督导评估工作的通知》,全面部署2007年全区教育督导评估工作。
三、认真实施2007年“两基”督导评估工作
(一)“普九”督导评估工作
认真完成了对江达、贡觉、八宿、丁青、索县、那曲、尼玛、申扎、双湖、措勤、噶尔、昂仁、定日、墨脱等14个“普九”攻坚县的过程督导与评估验收工作。(其中那曲县未通过4月份的自治区过程督导,经过整改后7月份通过了自治区的第二次过程督导)。
至此,全区通过自治区评估验收的县达到63个县,“普九”人口覆盖率达到90.2%,全区区内初中在校生达到135995人,全区初中入学率达到90.79%。
(二)“普九”复查工作
1.完成了2004年通过“普九”验收的的岗巴、仁布、拉孜、贡嘎、隆子、曲松、桑日7个县、2005年“普九”的昌都、浪卡子、加查、定结、朗县等5个县和2006年“普九”的吉隆、聂拉木、札达、普兰和察隅等5个县,共计17个县的自治区级复查。
2.委托地区实施了对2004年、2005年和2006年通过“普九”的15个县的地区级“普九”复查。
今年共完成了对32个县的“普九”复查工作,其中,2004年通过“普九”验收的14个县均已通过了连续三年的复查,其他县的年度复查也均通过。
(三)扫盲督导评估验收工作
1.委托日喀则地区、那曲地区和阿里地区分别完成了对仲巴、萨嘎、革吉、日土、嘉黎、班戈、比如等7个县的扫盲过程督导。
2.完成了对革吉县的自治区级的扫盲过程督导和整改过程督导。
3.委托日喀则地区、那曲地区和阿里地区分别完成了对仲巴、萨嘎、嘉黎、班戈、比如和革吉、日土7个县的扫盲验收工作。至此,全区通过扫盲验收的县由2006年的63个县增加到2007年的70个县,扫盲人口覆盖率达到95%,青壮年文盲下降到4.76%。
(三)“普六”督导评估验收工作
委托阿里地区实施对改则县的“普六”过程督导和评估验收工作。至此全区74个县全面完实现“普六”目标任务,“普六”人口覆盖率达到100%;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98.2%。
今年4-6月份自治区“两基”过程督导与复查工作组两组平均下乡检查历时75天,单车累计行程24000余公里,共检查了32个县188个乡镇(共有乡镇284个),乡镇检查面达到66.2%,37所中学,检查面达到100%,220所小学(共有小学350所),42个教学点(共有511教学点个)。
2007年10-11月份自治区“两基”评估验收组两组平均下乡历时27天,单车累计行程12000多公里,检查验收了14个县。14个县共有乡镇151个县,工作组实地检查了91各乡镇,乡镇抽查面达到60.27%,实地检查了19所中学、 101所小学、22个教学点。林芝地区墨脱县“普九”验收组下乡工作历时11天。
四、做好教育督导自身建设
1、正式出版和分发了《西藏自治区教育督导工作手册》(上、中、下三册),为教育督导人员、基层教育管理干部熟悉、掌握教育督导业务提供了方便。
2、代政府起草了《 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督导工作的意见》,进一步理顺和明确了今后继续加强全区教育督导工作的思路和措施。
3、高度重视教育督导人员作风与纪律建设,下发了《关于2007年“两基”督导评估验收工作纪律的通知》,修订完善了《教育督导工作组下乡工作纪律》,树立与维护了督导工作组的良好形象。
五、完成了上级交给的其他工作
1.按国家教育督导团的要求,完成了全区7个县“教师生活情况专项调研”的安排部署、材料收集、审核和上报工作。
2.完成了对林芝地区工布江达县、米林县、林芝县和波密县的春季开学检查。协助基教处完成了对拉萨、那曲部分县的春季开学情况检查。
3.完成了国家教育督导团赴藏检查组的接待等相关工作任务。落实了国家教育督导团赴藏检查组的意见,自治区区安排1亿元资金购置中小学仪器设备。
4.完成了全区“普六”历史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5、完成了组织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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