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中国少数民族教育学会成立大会暨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的通知
教民司函[2006]7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委)教育司(局),中国少数民族教育学会会员代表: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国发[2002]14号)有关精神,为推动少数民族教育理论研究更加广泛和深入的开展,经教育部批准,民政部备案同意,决定成立中国少数民族教育学会,并于2006年11月9日在北京召开成立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出席会议人员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分管民族教育工作的负责人1 人,有关部委教育司(局)负责人1人,中国少数民族教育学会申请单位会员负责人1人、申请会员代表,特邀代表。
二、会议的主要议程
1.审议并通过《中国少数民族教育学会章程》。
2.选举产生中国少数民族教育学会第一届理事会理事。
3.召开第一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中国少数民族教育学会常务理事、秘书长、副会长、会长;聘请顾问。
4.教育部领导讲话。
5.民政部领导讲话。
6.听取、审议和通过中国少数民族教育学会第一届会长工作报告。
三、会议地点
北京京丰宾馆(北京市西四环南路61号)。
四、会议时间及日程安排 会议时间:2006年11月9日,8日报到,10日离会。
五、会议报到有关事宜: 1、会议安排统一接站。届时会议在首都机场、北京站、北京西站(北二出口)设有接站点。 2、联系方式: 教育部机关服务局会议服务中心: 联系人:富景斌(010)66097818(传真) E-mail:wangyali@moe.edu.cn
教育部民族教育司:
田晓勤 (010)66096354(并传真),tian_xq@moe.edu.cn
谭玉林 (010)66020532,tanyl@moe.edu.cn
马少云 (010)66097592,msy@moe.edu.cn
京丰宾馆电话:(010)63812233(总机) (010)63812233 附件:会议回执
中国少数民族教育学会(筹)(代章)
二○○六年十月三十日
附件:
会 议 回 执
单位: (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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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
参会代表姓名 |
性别 |
职 务 |
联系电话
(座机及手机) |
到京航班车次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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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各单位务必于11月3日前将此会议回执以传真或E-mail方式报教育部机关服务局会议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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