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2008年教育督导工作要点
2008年全省教育督导主要工作是:
一、扎实开展2007年度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会同省委组织部等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进一步完善考核办法,加强对县级自查、市级复查的过程指导与监督,确保对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的督导考核顺利进行。
二、继续深入开展省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督查工作。认真总结2007年开展省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督查工作的经验,进一步完善独立督查员工作制度,做好独立督查员的续聘工作,更好地发挥独立督查员的独特作用,推动我省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健康发展。
三、做好第三届省督学换届工作。按照国家即将颁布的《教育督导条例》的要求和我省教育督导工作的需要,认真做好第三届省督学换届工作。
四、启动对省级示范性普通高级中学的督导考核工作。研究制定示范性普通高级中学督导考核办法,建立并启动督导评估工作机制,开展对省级示范性普通高级中学的督导考核工作。
五、开展对部分市人民政府职业教育工作、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工作和部分县(市、区)人民政府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等的专项督导。
六 、发布《2007安徽省基础教育发展状况》。客观反映和评价我省2007年基础教育发展状况。
七 、做好国家《教育督导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结合《教育督导条例》的宣传贯彻,做好县(市、区)人民政府有关负责人员和市、县两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人员的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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