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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将对第四批省教育强县进行复查

浙江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06年5月,省委、省政府授予了桐庐等16个县(市、区)为浙江省教育强县称号,根据教育“创强”的有关精神和规定,今年,我省将对桐庐这16个省的教育强县进行两年后的复查。近日,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发文决定于今年11月起将开展对第四批省教育强县的复查工作。

  此次复查工作根据“浙江省教育强县评定操作标准”的25项指标要求,重点突出:(1)义务教育保障机制。教育经费占财政支出的比例及增长情况;“三项经费”落实及拨付情况;向学生收费的服务性和代办性项目取消后县级财政保障的程度;教师尤其是农村中小学教师津补贴财政是否落实到位以及住宿条件解决情况。(2)素质教育:各级各类学校的招生工作是否规范,中小学校按规定开齐开足课程情况;学生每天体育活动一小时落实情况;(3)“创强”评估验收时的意见、建议的整改情况。

  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要求各有关县(市、区)政府按照复查内容认真开展自评自查工作,并于今年10月底前向其提出复查申请;并明确复查的程序是先听取县(市、区)政府自评自查情况汇报;并召开县(市、区)有关部门、乡镇负责人座谈会;最后,选择两至三个乡镇对学校进行实地考察。

  复查结束后,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将公布通过复查的县(市、区)名单和复查结果综合报告,并报省科技教育领导小组。

  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视复查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职责,落实措施,务求实效,要将复查工作作为深入实施“科教兴县”战略的一项重大举措,抓实抓好,进一步做好整改和提高工作。

  据了解,我省杭州的桐庐、衢州的江山等县(市)已召开了迎接教育强县复查工作的动员会,各有关市教育督导部门对其所属的教育强县已开始进行复查前的调研、指导,真正使教育“创强”工作体现“重在过程落实,重在政府行为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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