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电子政务试点工程建设内容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教育电子政务试点工程建设的通知》(教信息厅[2004]2号)文件精神,为规范试点工程的规划方案和验收标准,经专家委员会讨论,对试点工程建设内容做如下要求,请各申报单位参照规划和实施。
一、基础设施建设
1、地区试点教育行政部门与80%以上学校之间实现网络连接,可采用DDN、ADSL、ISDN等接入方式接入互联网。
2、符合安全标准的中心机房,7*24小时不间断电源,保证服务器稳定运行。
二、应用系统与资源
1、采用全国教育系统统一的Edoas电子公文与信息交换系统实现本地区(本校)网络电子办公、无纸化文件和信息的传输与交换。
2、建设综合信息门户,建立面向公众服务的门户网站和面向内部管理人员和师生的办公业务门户网站。
3、建立地区(学校)网络电子办公业务和事务处理信息系统,包括教学、教务、财务、人事、后勤、资产、设备等基本业务系统。有条件的高校逐步实现校园一卡通管理。
4、实现行政管理部门和学校的各类网络应用系统集中整合与信息共享;建立统一的信息资源管理中心,实现数据和资源的分布处理、统一管理、同步更新;具备基本的数据采集、管理、分析、共享功能。
5、建设数字图书馆、安全电子邮件系统、文件资料检索及各类面向公众和业务人员的公共信息服务系统。建立多媒体教学、远程教学平台,实现基于网络的远程资源应用与管理。
6、区域试点单位80%以上的学校进入中央级学校政务信息资源库。
7、操作系统、办公软件、应用软件、教学平台和课件资源等产品采购正版软件。
三、安全保障体系
1、建立网络及信息安全体系,配置通过教育部等部门检测或推荐的安全网关、反垃圾防病毒、信息过滤产品,保护本地区(学校)邮件系统及信息的安全。
2、采用统一的身份认证机制,构建目录服务,实现单点登录、多点访问,通过统一的用户管理,至少实现各子系统之间用户级集成。
3、具备条件的单位逐步构建与教育部教育数字证书系统和教育数字证书认证中心连接互认的数字证书系统。完善信息加密机制、数字签名技术、电子签章技术,配备领导手写签名、批注与识别平台。
4、完善数据安全体系,确定可行的数据备份与恢复实施方案。
四、组织与制度保障
1、设立管理机构。有相应的组织实施机构,负责教育电子政务系统的规划、实施和运行维护。
2、制定设备管理、网络与信息安全、保密等各种制度;制定互联网接入、应用系统操作、信息管理责任等各种规范;制定可行的校园网络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预案。
五、应用特色
在试点工程建设的同时,总结具有自身特色的应用系统和与之相应的管理创新思想。承担
“教育电子政务在行政部门和学校管理服务中的创新研究”科技项目的子课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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