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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正文:教育电子政务试点工程申请、评审与实施指南

  附件四:


  一、请用蓝色或黑色钢笔以楷体填写,字迹工整;填写材料应力求准确、实事求是。

  二、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实施单位请务必与该项目被批准的项目计划的内容相一致。

  三、申请表部分由申请单位填写,验收表部分由验收单位填写。

  四、实施单位如有变更,应得到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同意,并注明原实施单位。

  五、如有多个实施单位,请将另一主要实施单位填在“实施单位(2)中”。

  六、请在电话和传真号码前加上“长途区号”。

  七、以附件形式提交项目实施工作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应在 2000-3000字之间。

  八、装订次序为验收申请表、项目实施工作总结报告、试点实施主要人员名单、验收审批表、专家委员会验收报告、参加验收人员名单及其他。

  九、请用A4纸打印所有材料并一式两份填写。






教育电子政务试点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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