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化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是我国第一部相对完整的教育管理信息化方面的标准规范,包含学校管理信息标准、教育行政部门管理信息标准、信息交换标准、管理软件规范四个大部分,内容涵盖了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日常管理工作中的方方面面,包括学生、教师、教学、科研、体卫、设备、房产、办公等业务管理信息。
为了推动《标准》的顺利实施,在《标准》的整个制定过程中,教育部委托北京华纳信龙科技教育发展有限公司开发《标准》的示范软件,并提供相应技术支持。以示范软件的形式来体现出《标准》的规范性、可实施性,引导全国教育管理信息化工作向规范化方向发展。
作为《教育管理信息化标准》示范软件,必须严格按照教育部颁布的《教育管理信息化标准》的要求来设计。软件设计应包含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两部分,以满足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之间网络连接、数据交换及教学管理之需求,实现教育信息的网上收集及传播,推动教育管理的现代化。
示范软件的技术要求如下:
一、 标准、规范:严格按照教育部制定的《教育管理信息化标准》(第1部份:学校管理信息标准和第2部份:教育行政部门管理信息标准)以及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在管理过程中的实际的需求来开发和研制。
二、 全面、实用:能够满足各级各类学校建立基础数据库,日常管理、决策咨询、向上级部门上报数据以及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信息进行统计与管理的需要。
三、 技术先进:采用B/S结构,充分利用因特网的众多优点,实现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内部、学校之间、学校与教育行政部门之间、教育行政部门之间的数据交换与资源共享。
四、 可扩展性:应具有良好的可扩展性。系统的核心部件在开发过程中应充分考虑用户将来的功能扩展需求,用户可方便的在原有系统中增加新开发的功能组件,或者平稳地升级到更高版本。
示范软件的功能要求如下:
一、 学校综合信息管理
对学校的基本情况进行管理,包括学校基本信息、学校部门信息、学校达标情况及学校历史沿革信息进行管理。
二、 教务管理
对学校的年级、班级、新生注册、新生分班、教学计划等进行管理。
三、 排课管理
提供自动和手动排课,实现排课的自动化,具有合理性、高效性、灵活性。
四、 教职工管理
对全校所有教职工的人事、业务及异动情况进行统一管理,实现各种信息的新增、修改、删除、查询功能,自定义组合查询让用户得心应手。
五、 学生管理
对学校学生的档案、异动等情况进行管理。对学校学生报到注册、升留降跳、保留学籍、休学、退学、转入、转出、复学、借读、升学毕业、调班等进行管理。
六、 学生成绩管理
管理学校的汇考、竞赛考试、期中、期末等考试成绩,统计分析得出各种报表。
七、 体卫管理
将学校的体育、卫生这些繁杂的工作纳入计算机管理,实现运动会、学生体检、教师体检等数据的数字化工作。
八、 总务管理
对学校的仪器设备、地产、房产、设施、教职工住房等进行管理。
九、 档案管理
利用计算机数据库、图像扫描等多项先进技术,从资料管理、档案管理、档案编制等方面对学校档案信息进行管理。
十、 科研管理
主要管理学校的计划课题,科技著作,科技论文,学术会议,鉴定成果,专利成果,技术转让,获奖成果,学术交流等情况。
十一、 政教管理
学校管理、班级的日常政教工作。
目前,已推出《中小学综合管理系统》和《高校教务综合管理系统》两套《标准》示范软件,其他《标准》示范软件正在开发中,将陆续推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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